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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农村居民家庭收支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继续加大“三农”工作力度,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工作。在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不利影响下,我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消费支出保持升势。据5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上半年,我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

一、可支配收入情况

1、工资性收入稳中有升

工资性收入作为可支配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其增长水平受经济波动影响较大。为此,我区在增加就业岗位、加强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及时推行以“帮企业、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为主题的暖冬行动,如实施困难企业停工保障、加大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力度等,促进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上半年,我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75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75.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1个百分点。同时,自4月份以来,工资性收入累计增幅呈逐月攀升趋势,其中,1-4月增幅6.1%1-5月增幅6.3%1-6月增幅6.6%

2、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小幅下降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绝大部分农村居民转向非农就业,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呈现下降趋势,上半年,我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纯收入3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5%

3、财产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作为我区农村居民家庭的增收亮点,财产性收入正从过去的单一依靠房租收益,转向房租、集体分红、居民投资收益等多渠道收入来源。上半年,我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152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4个百分点。其中,房租收益96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270元,存款利息、购买股票等居民投资收益74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2倍和1.3倍。

4、转移性收入增幅创新高

上半年,我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889    ,  比上年同期增长27.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提高农村养老金标准,上半年人均养老金收入10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2)加强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的财政补贴,如种田农民直补,上半年人均粮食直接补贴收入6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

二、生活消费情况

上半年,我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从生活消费支出八大类细项的增幅看,主要呈现“四增三降一平”的态势。

1、食品支出仍占主导,其中肉禽蛋奶支出增速趋缓

上半年,人均食品支出253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其中蔬菜类和水产品类支出增速较快,上半年,蔬菜及制品支出191元,水产品及制品支出263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3.4%7.9%。而肉禽蛋奶类和烟酒类支出增速放缓,上半年,肉禽蛋奶类支出609元,烟酒类支出412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3.3%

2、衣着支出平稳增长

上半年,人均衣着支出49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其中服装和鞋类支出均达到两位数增幅,上半年,服装支出339元,鞋类支出109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9%15.7%

进一步分析服装和鞋类支出的数量和单价发现,购买数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而单价则呈上升趋势。上半年,服装支出平均单价为210/件,鞋类支出平均单价147/双,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0.7%12.5%,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区农村居民在穿着方面不再简单地追求穿暖,而是逐渐追求穿着的品质,这是生活水平提高的体现。

3、居住和家庭设备支出双双呈现小幅下降态势

一般情况下,居住支出和家庭设备支出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以购买生活用房及装修材料为主的居住支出减少,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们对家庭设备的消费需求。上半年,人均居住支出1076元,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358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8.6%3.3%

4、交通和通讯支出快速增长,汽车消费成为主要拉动力量

上半年,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67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4%。其中,购买生活用汽车支出25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7%,拉动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39.8个百分点。通讯费支出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上半年,人均通讯费支出197元。

5、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上半年,人均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478元,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购买文化教育娱乐用品支出10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文化体育娱乐服务费支出15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支出增幅较大,上半年,旅游支出1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6%

6、医疗保健支出增幅为19.9%

上半年,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1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9%。其中,购买医疗保健用品支出10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6%;医疗费支出1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0%,大病重病事故发生是导致医疗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调查方案》规定,从2000年开始,可支配收入中财产性、转移性收入,需扣除财产性、转移性支出。

 

 

 

撰稿:张跃锋    核稿:黄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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