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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公共事件中媒体运用和舆论应对》的点滴思考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现期,各类深层次矛盾日益凸现,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增多,国际上也对中国的事务日趋关注。公共事件相对以往,发生频率有所提高,对社会各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有所扩大。在我们周围,我们也不时感受到公共事件对我们的波及。在仔细研读了《公共事件中媒体运用和舆论应对》一书后,对公共事件有了更深的感悟。
一、   从信息源抓起,促进社会各阶层的和谐。
在很多公共事件中,看看不少事件发展的轨道,我们可以发现很多都有”脱轨“的迹象。原因在哪里?我个人认为公共事件的不少参与者并不是其中的当事人,一些人抱着“凑热闹”的心思参与其中,一些人基于“法不责众”的想法借机发泄不满,借机滋事。为什么会有这样一部分群体,我想可能不少人对自己在社会上的定位有关。
曾经看到这样的报道,我国居然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人将自己定位于弱势群体。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不患贫而患不均”的沿袭,对社会中活中公平公正的追求一定程度上超过了对物质生活水平绝对数的追求。事实上,同十年前、二十年前相比,我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可是在问到“幸福吗”的话题,仍有不少人感到不在幸福的行列。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习惯于横向比较,与周边的人相比,而不是在纵向比较,与历史上的某个阶段对比。曾经听到这样一个事例,一家企业按规定要向职工公布职工的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这家企业在当地企业中,在同行业企业中,工资水平都算比较高的,每个人的工资水平都处于保密状态,公司员工仅知道自己的工资水平,对公司给予其他人的待遇并不了解。可是在公司公布了企业的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后,立刻在员工中造成了极大反响。一些员工看到自己处于公司最低工资水平,忿然离职,一部份职工看到自己工资处于公司平均工资以下,顿感失望,消极怠工。其实不论是离职员工,还是消极怠工的员工,其工资水平相对其它企业工资水平,都处于较高水平,可就是因为在企业中待遇水平排在后面,心中产生不平情绪。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类似排名、“被平均”的调侃,看到不少人喜欢对照网上一些诸如“白领”所谓的生活标准,去自我对照,然后因一两项没“达标’,大失所望,原来的些许优越感荡然无成,立即将自己划入弱势群体,划入“屌丝”行列。我们知道社会各阶层分布呈“橄榄状”最稳定,最和谐,但当大多数人将自己主动划入社会阶层的“金子塔”底层时,社会中孕育的不稳定因素必然增加。要克服这种状况出现,我想需要在舆论引导上下功夫,对一些可能造成消极影响、造成社会阶层分化诸如一些社会阶层划分的信息要严格把控,对一些统计上的数据,要审慎公布公开,要防止社会上负面情绪产生,另外在信息报道上,还需要注重报道成绩和报道困难均衡,防止部分民众不切实际提高心理期望。
二、有效利用媒体,加强政府对舆论的引导。
随着数字化、网络化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媒体传播的方式发生接巨大变化,信息源头多,传播渠道多,传播速度快,媒体的作用更加突出。利用媒体,掌控舆论引导权,对面临突发事件的政府部门来说至关重要。
要尊重善待媒体。要转变思维观念,正确应对媒体,不要把媒体定位于麻烦制造者的地位,放在政府的对立面,要尊重媒体的知情权,不能想着掩盖事实,不应该随意拒绝媒体采访,不要对记者说“无可奉告”。要真诚回应媒体。标明积极态度,表达承担责任的勇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足媒体舆论“要说法”的欲望。要主动沟通媒体。通过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在第一时间将公开事件的最新资讯传递给媒体,多角度、多层面形成信息“轰炸”,掌握舆论引导权和主动权。要区别运用媒体。对网络媒体,信息回应要讲究“快”;对平面媒体,信息回应要讲究“深”;电视媒体,信息回应要讲究“形”。
三、政府主动示弱,赢取舆论同情。
分析我们身边很多公共事件,开始政府往往处于强势地位,习惯采用强硬手段控制事态。有时,我们不妨想想,政府示弱又何妨?按照舆论的一般规律,舆论往往同情弱者。政府若能在“示弱”的过程中,赢得舆论的支持,也就自然控制了公共事件的走向,也就平稳妥善化解了公共危机。
很多时候,公共事件的发生部分原因是因为当事人不相信能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寄希望于把事“搞大”,通过引起社会关注,通过上级部门施压实现相应的诉求,尽管这些诉求也不都是合情合理合法。倘若我们能开辟一种渠道,譬如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解决一些涉及政府部门的问题纠纷,将政府摆在被告席上,是否会减少公共事件的发生呢?当前,确有不少政府部门比较忌讳做被告,法院也因为各种原因,“抹不开面子”受理与政府部门有关的案子,更不用说判政府“输”,或者即使有个别政府输了官司的案例,舆论报道上也讳莫如深,这都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中“为尊者讳”。其实换一个角度,看政府站在了被告席上,看政府输了官司,这难道不正体现了政府对法律的尊重,体现了社会管理法治精神吗?这又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果政府能引导鼓励民众通过法律诉讼或者其它途径表达诉求,并能让他们看到成功希望,政府预防公共事件发生应该就能快见到成效。
 
 
                                      保税区 仇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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