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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把权力规范在制度的笼子里

 

市检察院   黄丽贤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那么,如何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就需要我们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实践总结。近日,本人研读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研究》一书,作者杨绍华博士在概述反腐倡廉制度理论的基础上,深入阐述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科学内涵、框架结构、主要特点、功能作用等问题,总结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针对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当前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体系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该书在为我们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路。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权力是一种资格,表现为影响力和支配力;制度是一种规程,表现为指导性和制约性。只有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制衡权力,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滥用,保障权力发挥其应有的力量,保护权力的公平正义。

也许有人会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领导干部的事情,与己无关,中层干部就是一个干事情的角色,没有什么权力,觉得谈这个话题有点大了和远了。

本人认为,中层干部虽然谈不上是领导干部,但作为单位的核心人才,是承上启下的中坚力量,是单位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不可或缺的执行者和实践者。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应当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业务骨干,应当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如何在本部门范围内行使好权力?我认为首先要编织好本部门“制度的笼子”。这个笼子应当具备两大特征:一是“透明”,让本部门所干的事情公开化、透明化,公众可以进行监督;二是“有边界”,要让部门人员办事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不能越过界线、无拘无束、随心所欲。

其次,要把权力“关住”。部门规章制度一旦制定出来,包括中层干部本人都不能随意违反。因为好的制度,必然以强制性为后盾,必然以科学分权有效制衡为保障。作为一名中层干部,要树立权力受制度约束、制度大于权力的观念,自觉在制度范围內活动,自觉用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不擅权,不谋私。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知情权。

第三,要带头做执行制度的典范。作为一名中层干部,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始终坚持为人民说实话、办实事、务实效,尽职尽责做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办好人民的事情。要始终把科室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发展上,把精神和干劲用在发展上,紧紧把发展抓在手上,把发展落在实处。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要树立忠于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去履行职责,自觉把行政权力的行使规范在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提高部门工作的法制化水平。自身则要始终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带动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决定,不讲特殊,不搞特权,不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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