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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先生的一些思想——读《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有感

 

近段时间读了胡适先生的《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一书,感慨良多。胡适因提倡文学改良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是第一位提倡白话文、新诗的学者,致力于推翻二千多年的文言文,与陈独秀同为五四运动的轴心人物,对中国近代史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其兴趣广泛,著述丰富,在诸多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本书以时间的先后顺序将胡适的杂谈、评论、演讲等汇集起来,全面的论述了其关于自由主义、妇女地位、科学实验、新文化运动、社会问题、法治建设、民主政治、和平战争、文化方式、治学方法、处世态度等的一些思想,字里行间透露出胡适作为一位近代知识分子客观严谨的学者态度以及忧国忧民的文人情怀。
胡适作为思想启蒙者,大力提倡“个性自由”与“个性解放”,尤其是对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中国女性给予了极大的同情。他对封建传统伦理道德进行的抨击,对贞节观的批判,对两性关系的解读以及对婚姻观的看法等,为中国女性的发展指明了出路。可以说,胡适的女性观为唤醒中国女性思想觉醒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易卜生主义》一文中,胡适尖锐的抨击了家庭社会中四种类型的丈夫(自私自利、依赖性、假道德、懦怯),鼓励婚后的女人要有自由意志,要能担干系、负责任,不做男人的附属品。在《贞操问题》一文中,他认为“贞操不是个人的事,乃是人对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双方面的事”,“贞操是男女相持的一种态度,乃是双方交互的道德,不是偏于女子一方面的”,并旗帜鲜明的反对褒扬贞操的法律。
胡适极力倡导的自由主义人权思想充满着理性和平和的色彩,其主张人权,倡导法治,呼吁以法治保人权。痛斥旧社会的罪恶。并致力于呼唤改造旧世界,他毕生从事的伟业便是催发思想的觉醒和抵制专横的压迫。胡适于 1929 年发表于《新月》杂志上的《人权与约法》一文掀起了20世纪上半叶中国思想界关于人权问题的一次最深入、最具理论价值的讨论热潮,其讨论的意义远远超出发起人胡适的预料,实际上发展成为一场具有深远影响的人权启蒙运动。在文中,胡适认为,“法治只是要政府官吏的一切行为都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法治只认得法律,不认得人”,“在今日如果真要保障人权,如果真要确立法治基础,第一件应该制定一个中华民国的宪法”。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一文中,他认为,“宪法的大功用不但在于规定人民的权利,更重要的是规定政府各机关的权限。立一个根本大法,使政府的各机关不得逾越他们的法定权限,使他们不得侵犯人民的权利”。胡适的人权思想对于当下的中国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迪作用,党中央刚刚在北京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反映出执政党在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的重大政策考量,明确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司法公正等重大任务,这和胡适的人权法治思想有一定的共同点和契合度。
胡适曾任北京大学校长、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辅仁大学教授等职,拥有三十二个博士头衔,深受赫胥黎与约翰·杜威的影响,毕生宣扬自由主义,提倡怀疑主义,倡言“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言必有证”的治学方法。在《治学方法》一文中,通过其关于水经注、古典文学、禅宗等方面的研究,我们看到了胡适“勤(不躲懒、不偷懒)、谨(不苟且、不潦草、不拆烂污)、和(虚心、不武断、不固执己见、不动火气)、缓(不着急、不轻易发表、不轻易下结论)”的良好治学习惯。在《中学生的修养与择业》一文中,他认为中学生的修养应注重言语文学、科学基本知识等的积累和良好习惯的养成,择业应根据自己的个性和个人的兴趣去做,不要太注重社会上的需要,更不要迁就父母、兄长、爱人的所好。这些朴实的教育理念对于我们当下的中国教育仍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作用和借鉴价值。
胡适是近代最著名的自由主义大师,一生都在倡导自由主义,但其在晚年感悟到了容忍的重要性。在胡适的思想中,容忍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他认为容忍既是一种自由的精神,又是一种民主的精神,是自由的根本。一个社会缺乏容忍,自由就不会有保障。社会只有容忍不同的思想存在,容忍有不同的声音,才能使人人都有思想的自由。胡适为此强调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书中用大量篇幅阐述了容忍的思想,在《自由主义是什么?》、《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在中国》中,他认为,“自由主义在这两百年的演进史上,还有一个特殊的,空前的政治意义,就是容忍反对党,保障少数人的自由权利”,“基本权利是自由,多数人的统治是民主,而多数人政权能够尊重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才是真正自由主义的精髓”,“自由主义,贵在容忍,要承认别人有自由,更要承认有反对党”。胡适与陈独秀政见不合,但仍然肯定陈独秀对于民主自由的见解。在《陈独秀最后对于民主政治的见解序》一文中,他认为陈独秀“承认反对党派之自由,才有近代民主政治”等观点是“大觉大悟的”,是“透彻的”,是“精采的”,是“重要的”。胡适1959年3月14日发表在《自由中国》上面的《容忍与自由》一文,被殷海光先生誉为“近四十年来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伟大的文献”,在文中,胡适认为,“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并提倡,“我们若想别人容忍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别人的见解的度量”。
书读罢,掩卷沉思,感觉心灵又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涤和强烈的触动。斯人已逝,但其思想终将不断传播,指引着后人继续前行。正如知名学者毛子水撰文、金石名家王壮为在胡适墓志铭所书:“我们相信形骸终要化灭,陵谷也会变易,但现在墓中这位哲人所给予世界的光明,将永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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