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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检察职能,做好群众工作

 

立足检察职能,做好群众工作
陆建军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先后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论群众路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论党的群众工作》等系列辅导材料。通过系统学、认真思、对照查,使自己的思想认识得到了很大提高,进一步深刻地认识到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检察事业得以蓬勃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保证。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就是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强化法律监督与做好群众工作结合起来,全力实现并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检察职能能否更好发挥、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正确保护,也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是否满意的问题。
一、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认识检察干警提升做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性。
(一)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的迫切需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走向深入,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难点问题相互交织,合理诉求和无理取闹相互叠加,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相互纠集,各种矛盾集中呈现、错综复杂,涉及面之广,情况之复杂,处理难度之大,前所未有。一些小矛盾、小问题如果解决不及时、处理不妥当,就可能激化成大矛盾、大问题,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给检察工作所带来的压力与挑战也是前所未有的。面对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检察干警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增强检民和谐意识,把群众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有效化解矛盾,增加和谐因素,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是检察机关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必然要求。
当前,一方面由于少数检察干警群众观念淡薄,群众工作能力不高,严重脱离群众等不良问题和现象,降低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另一方面,仍有相当多的群众不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与职能。只有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加大宣传、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检察机关,理解与支持检察工作,才能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感召力,才能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三)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更是基层检察人员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完成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现实需要。
检察机关百分之七十的案件处理在基层、百分之七十的干警在基层,基层检察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基层检察机关处于群众工作的第一线,所做的工作就是服务群众的工作,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办好基层的案件、做好基层群众的工作,直接影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和法律效果的充分体现,直接影响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我们要充分认识基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群众工作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着力提高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始终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
二、做好群众工作需要具备哪些能力?
一是换位思考的能力。做群众工作,首先必须能够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了解掌握群众在想什么、要求检察机关解决什么。检察干警如果不掌握群众心理,做群众工作能力就很难做到有的放矢。因此,检察干警要主动与群众打交道,通过有效的沟通,尽最大可能对群众所思所想有更加理性的认知,及时发现各种倾向性的苗头问题,及时消除各种可能导致涉检信访、其它突发事件的隐患。
二是分析问题的能力。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涉及检察工作的问题、意见和要求,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区分不同情况加以妥善处理。对于合理的要求,要积极给予支持,及时予以解决;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做好劝解说服工作;对于少数人的过激行为,要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对于别有用心、企图挑事的极个别者,要严肃、果断地依法处理,及时制止其错误行为。
     三是释法说理的能力。简言之就是将专业、严谨甚至有些晦涩的法言法语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楚表达,充当法律的“翻译者”,从而“把理说清、把法说准、把情说透”。由于每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不一,对不太懂法律的人来说,运用法言法语虽然准确,但是难以理解。他们就会对你产生距离感,甚者认为我们的办案干警在打官腔,不但不利于矛盾的化解,还可能产生负作用。因此,检察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应当在勤学苦练群众语言上下功夫,提高运用群众语言的水平,运用生活化的语言表达深奥的法律原理与条文,从而有效化解沟通障碍。
四是定纷止争的能力。随着社会利益多元化,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明显增多。即使小到一起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都应当考虑结果“群众是否满意”这个衡量标准。检察干警要在执法办案活动中,苦练调处矛盾纠纷的基本功,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僵化地执法,对与案件相关但不属于办案程序之内的群众利益问题不管不问,对那些合理诉求要努力解决到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主动说明情况,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胡寿凯等举报、信访案件的处理)
五是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各种倾向性的苗头问题,及时消除各种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隐患。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三、如何提升我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学习,牢记检察工作的人民属性,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内心深处打牢维护人民利益的思想根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强化自身的“群众意识”,树立群众利益观念,摆正与群众的关系,真正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在强化意识的同时,平时要注重向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协调处理纠纷能力强的人员学习,观摩、领会他们与群众打交道、处理群众矛盾的技巧与方法,使自己尽快练就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二是勇于锻炼。应该讲执法办案过程本身就是与人打交道的过程,我们在接待案件当事人,讯问、询问等办案取证活动中,除了要做到获取证据、完成办案任务,同时我们也要有意识地培养、锻炼自己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在向有经验的同志观摩学习之外,我们也可以在单位组织的安排和配合下,通过轮岗、交流以及直接参与控申接待等形式,尽快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总之,做好群众工作是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这要求我们做到愿意联系群众、能够联系群众,还要联系好群众,切实从思想上、能力上、方法上解决好检察人员与群众的关系问题,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从而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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