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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廉吏制度的启示

中国古代廉吏制度的启示
——《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读后有感
市检察院   黄丽贤
《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一书,是一部对中国古代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问题进行全面研究的论著。与以往的反贪史和廉政制度史的相关论著不同,也与以往把腐败简单地归纳为剥削阶级的属性不同,该书从社会与国家政治层面的研究入手,对中国历史上存在的腐败现象,以及相应的反腐败的对策、制度与思想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论述,揭示和阐述了中国历史上自先秦时期开始到明清时期为止,历朝历代国家政治当中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腐败现象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历代开明王朝政府如何进行反腐制度建设和法律建设,包括历代思想家、政论家如何总结和批判腐败现象从而提出反腐败的思想主张。
将腐败、反腐败与一个朝代的兴衰紧密相扣,这是该书的一大特色。腐败至深,败坏社会风气,引起社会动荡以致朝代灭亡,这是一个历史规律。同时,一代明君声色俱厉,反腐败令行禁止,效果可期,带来社会的安定与繁荣。不过古代反腐败最大的特征及失误,依然是制度建设不及人为因素,那些曾经带来巨大反腐成果的制度与措施,最后都在王朝的痼疾中灰飞烟灭。
读了此书,我深刻认识到反腐败不仅是一个现实问题,早就是一个历史问题,历代腐败的主要表现诸如权钱交易、用人不公、贪婪奢靡、正气不张,从而呈现出权力腐败、生活腐败、世风腐败这三种腐败现象,跟现实社会又是何等相似! 腐败,就像一个纠缠不休的幽灵,困扰着我们,严重威胁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侵蚀着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反腐,是当今中国社会从中央到地方,从领导人到百姓的基本共识,习总书记说过“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更应引以为戒。研究我国反腐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建设”。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说:“现在我们最大的敌人根本不是什么海外敌对势力,我们国家已经非常强大,根本不怕海外敌对势力,现在我们最大的敌人就是贪官腐败,这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敌人。” 反腐任务复杂艰巨而又刻不容缓,走进历史,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败的成败得失,必将对我们的反腐建设有所启迪。在与腐败的斗争中,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其中三点对当今的反腐败工作仍有借鉴意义:
一是官员回避制度。中国古代选官一个最大的特色是回避制度。官员回避制度始于汉代,避亲,即有亲属关系的人不得在同一地区或同一单位做官;避籍,即官员不得在本籍或是临近地方为官,避近,即君主近臣,高官等的子女在任官时回避一些官位。回避制度在具体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实践,但这一制度确实对于规范官员自身行为,减少地区以乡土血缘关系主基础的结党营私,谋求私利的情况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是官员考核制度。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是减少贪官污吏的最好办法。秦以“五善”“五失”规范官员为官行为;唐代将官职划分流内、流外和轮番执勤人员,规定细致的考核具体操作条款。宋朝增加御史复核制度,亲信巡访制度,互监制度,相较唐代有了较大发展。不仅如此,宋朝还制定了较完备的惩治贪官污吏的法律法规。这对于打击腐败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古代官员考核综合官德、税收、功过,对今天仍有很大的实践意义。
三是官员监察制度。贪由权生,要最大程度减少官员以权谋私机会,关键要从官员监察着手。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加强而不断发展,秦汉时期就出现了御史监察与谏官制度,并制定了第一部地方监察法规,监察制度在隋唐时期完善成熟,上有御史台,諫官组织,地方设监察区,中央与地方相结合,形成比较严密的监察网。到了明清时期,封建监察制度空前统一,监察的范围更加的全面严密,对于官员的威慑力度更大。古代对监察官德任命有较高要求,通常监察官都是有清正廉洁的个人品质,为官经验丰富的人。监察制度有力的打击了中国古代的官场腐败。
官员永远是贪污腐败的最大主体,科学合理的官员制度有利于规范官员的行为,阻止权力陷入腐败的深渊。“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读《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学习中国历朝历代反腐经验,对于当中国的反腐事业的建设具有启迪意义,更对我们具有指导作用。我们要在继承和借鉴的基础上去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制度、反腐模式、反腐文化 ,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样才能取得反腐败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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