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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港,铸就亿吨强港新伟业

 

依法治港,铸就亿吨强港新伟业

——《政法往事:你可能不知道的人与事》读书心得

(市政府口岸办副主任  周月明)

 

法者,国之重器。国家的繁荣兴盛离不开完备的法律制度作后盾。2011年“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里程碑,也是依法治国的新起点。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艰难曲折,凝聚了几代法律人的心血和智慧。过去三十几年间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与其说是新建和创造,不如说是法律精神的历史传承,而这传承的起点则要追溯要上个世纪。

《政法往事:你可能不知道的人与事》这本书把目光集中于二十世纪的法律人,透过一个个看似零碎的人和事,探究法律人和他们的立法事业在二十世纪所经历的风风雨雨,呈现了一部可思可叹的政法史。作者以史学之眼光、文学之笔法、法学之思维为我们梳理了二十世纪的这段历史,尽可能拂去遮蔽历史的尘埃,探究在历史舞台上,法律人有何作为?法律人究竟应该如何作为?如果未能如愿以偿的话,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法律人未能作为?伍廷芳、钱端升、杨兆龙、曹汝霖、吴经熊、江平、熊先觉……等一大批闪烁星光的政法人物在作者平易活泼的笔触下鲜活起来,历经风雨的百年政法画卷穿透历史迷雾在眼前徐徐铺展。

关注历史,就是关注现实,历史总是与现实紧密相连。中国法律现代化的早期探索者和开拓者倾注毕生心力的立法事业,在 70年代末法制化进程重启后,短短几十年时间内就走完了国外需要几百年才走完的历程,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既是历史经验的启示,更是时代变迁的呼唤。历史以沉重的方式让我们深刻明白了法制对于中国发展的重要性,只有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才能确保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确保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强大动力。

港口的发展同样如此。张家港港素有“黄金口岸”之称,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优势和战略性资源,回顾其发展历程,我们深刻认识到:自然地理条件是港口建设和发展的前提,发达的区域经济是港口繁荣的基础,而坚强的法律保障则是港口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长期以来,港口行业无法可依,港口管理体制混乱滞后,严重制约了港口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港口功能的充分发挥。2004年《港口法》的颁布实施结束了港口长期无法可依的历史,开启了依法治港的新局面。此后,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依托发达的腹地经济,在《港口法》的指引下,我市港口发展进入快车道,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成为长三角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长江沿线最大的国际贸易商港。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和“协调张家港”建设的深入推进,不断对港口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港口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成为张家港港由“亿吨大港”向“亿吨强港”转变,实现跨越发展的支撑和保证。如何使《港口法》得到有效落实,我认为以下几点值得考虑: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切实加深对贯彻实施《港口法》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治港的观念,通过改进形式,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既要加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自身学习,更要扩大学习宣传的覆盖面,抓好港口企业和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形成依法治港的共识和发展口岸的合力。

(二)加快推进港口规划实施。按《规划》和《规划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资源整合和功能调整力度,加强港口岸线资源管理,科学、合理、有序开发未利用港口岸线,严格项目审批,切实提高岸线资源的使用效率,真正做到深水深用、浅水浅用。通过整合岸线资源,完善港口布局,拓展港口功能,全面提高港口的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港口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港口安全监督和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平安港口建设。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着力提升安全政策执行能力;通过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通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全面规范港政管理工作。加强港政管理,尤其是港口建设市场和经营市场监管。严格港口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确保港口工程建设依法合规进行;深入开展港口经营市场整治,维护合法经营人利益,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港口经营市场良好的秩序。

(五)建立完善长效协作机制。《港口法》的贯彻实施不仅仅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还涉及多方业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的许多事务具有综合性和系统性,因此,加强协作、联合监管是推进港口管理的有效方式。通过联合协作,充分调配港口资源、拓展监管领域、完善监管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口岸长效联合监管机制,并在经验成熟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制度和规模,逐步建立港口管理长效协作机制。

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唯有脚踏实地,以此为新的起点,迎接新挑战,追求新跨越。把历史传承的法律精神,弘扬于现实,并延伸至未来,从这里出发,迈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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