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底干部人事任免
(新闻来源:张家港党建网 发稿时间:2011-02-16 阅读次数:)
人 事 任 免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
邵建华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人选;
王松石同志不再担任市教育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陈亚光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人选;
黄家平同志不再担任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周兵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人选;
石锡贤同志不再担任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李婧娟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人选;
陈跃同志为市卫生局局长人选,不再担任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璇同志不再担任市卫生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徐华东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人选;
马辉同志不再担任市统计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张委组〔2011〕37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
陶建明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钱建平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人选,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委组〔2011〕38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单玉珍同志任市政协党组书记;
免去顾栋才同志市政协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高建刚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列彭建平之后);
李汉忠同志任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免去曹国才同志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黄尧同志兼任的市政府市长助理职务。
(张委组〔2011〕39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石锡贤同志任市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职务,保留副处级;
免去郭炳荣同志兼任的市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兵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免去市土地储备中心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邵建华同志任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
免去王松石同志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陈跃同志任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免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李婧娟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免去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马狄武同志任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张璇同志任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曹跃飞同志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陈亚光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
免去黄家平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职务(另有任用);
马辉同志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列景惠新之后),免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徐华东同志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免去共青团张家港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市青年联合会主席职务;
陆忠理同志任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卢惠兴同志任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会长兼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列马辉之后)、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黄祥亮同志任市委研究室主任,免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袁驾云同志市委研究室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庞赞平同志任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庞曦同志任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支坤兴同志任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正局级、列庞曦之后)、党组成员;
解志荣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副书记(列侯一华之后);
何剑同志任共青团张家港市委党组副书记;
免去钱锦东同志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机要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陈国平同志市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张委组〔2011〕40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王松石同志任塘桥镇党委书记;
免去邵建华同志塘桥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另有任用),保留副处级;
支振荣同志任乐余镇党委副书记(列邵军民之后),免去凤凰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曹鹰飞同志任凤凰镇经济服务中心(招商服务中心)主任(正镇级);
免去卢懂平同志凤凰镇经济服务中心(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解志荣同志大新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张委组〔2011〕41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袁驾云同志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黄家平同志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科员,免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钱锦东同志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免去陈亚光同志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董斌同志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理局(安全环保局)主任科员,免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理局(安全环保局)局长职务;
徐伯尧同志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理局(安全环保局)局长,免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庞建阳同志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
杨岷同志兼任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委组〔2011〕42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曹跃飞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黄建中之后)兼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张毓鸿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解志荣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列侯一华之后)兼市文化中心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正局职);
免去支坤兴同志市文化中心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周兵同志兼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石锡贤同志兼任的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亚光同志兼任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免去黄家平同志兼任的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张国华同志兼任市地震局局长(正局级);
免去应梓同志兼任的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唐勇同志兼任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华同志任市卫生局主任科员,免去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杜兴才同志任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周敏同志任市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钱国浩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副局级);
免去陆忠理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陈国平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庞赞平同志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张委组〔2011〕43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曹国才、郭炳荣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列包永康之后);
钱建平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免去何坤明、吴勤良、陶建明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张委组〔2011〕44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
陈国平同志为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人选(列王金良之后);
卢惠兴同志为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人选(兼),不再兼任市政协港澳台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辉、陆忠理、张璇同志为市政协港澳台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人选(兼);
曹跃飞同志不再兼任市政协港澳台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钱锦东同志不再兼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建华同志不再兼任市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委组〔2011〕45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
王松石同志兼任塘桥镇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
邵建华同志不再兼任塘桥镇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职务。
(张委组〔2011〕46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
卢懂平同志为凤凰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不再兼任凤凰镇资产经营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曹鹰飞同志兼任凤凰镇资产经营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支振荣同志不再担任凤凰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另有任用)。
(张委组〔2011〕47号)
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邬海安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唐冬青同志任市公安局塘桥警署署长;
谢建华同志任市公安局锦丰(冶金工业园)警署署长;
陈国庆同志任市公安局乐余警署署长;
刘斌同志任市公安局凤凰警署署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0年1月算起。
(张委组〔2011〕48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
严亚明同志为大新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
解志荣同志不再担任大新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另有任用)。
(张委组〔2011〕49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
支振荣同志为乐余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
尚文涛同志不再担任乐余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另有任用)。
(张委组〔2011〕50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
周兵同志兼任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石锡贤同志不再兼任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张委组〔2011〕51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免去庞赞平同志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另有任用)。
(张委组〔2011〕52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曹跃飞、张毓鸿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张委组〔2011〕53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
胡建良同志任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局级)。
(张委组〔2011〕54号)
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免去王建华同志市卫生局党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张委组〔2011〕55号)
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徐晓忠同志任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许建忠同志任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09年12月算起。
(张委组〔2011〕56号)
为加强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建工作,经2011年1月23日九届市委第九十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成立中共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归市级机关党工委指导管理。
(张委组〔2011〕57号)